我完全没了兴致,觉得这个男人一点屌数都没有,居然还好意思质问我?
于是非常干脆利落的起身拿包,拿外套,没给他留下任何一个开口说什么的机会就走了。
像之前有的时候闹一些别扭,或者是吵一些于我而言无伤大雅的架那样,把他扔在那里冷一段时间就好了。
众所周知,冷暴力连狗都受不了,此狗也是。
所以每次在我使用冷暴力之后,他都会舔着脸要我回来。
因为我知道,其实不是我离不开他,而是他现在离不开我。
虽然我不清楚他的假意藏着几分真心在里面,其中真心又占着多少。
但我不在乎,因为我根本没有投入什么真心。
——————
出了玄关的时候,我还顺手发了消息给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沈渐之。
对方比我小几岁,还是我学弟。
“我去找你。”
“姐姐这个时间点来吗?饭吃了吗?”
沈渐之秒回,还附带了个可爱狗狗的表情包。
“气饱了,没吃。”
“哎呀,是不是哥哥说什么话气到姐姐了?真是的,姐姐每天辛辛苦苦的,不知道体谅姐姐就算了,还非要在吃饭的时候惹姐姐生气,那我现在去给姐姐做菜......”
哦,对,这个学弟还略精通些茶艺。
其实很明显,但是我挺受用的,所以也不会揭穿他。
他身上带着社畜所没有的活力,而且年轻人嘛,别的不说,就是有力气。
沈渐之他是知道周野存在的,与其说他是我男朋友,不如说是金丝雀。
作为我大学的学弟,跟他在一起很简单,不图别的,就是图年轻,毕竟大家都喜欢永远18岁嘛。
不过要不说现在的年轻人心眼子多呢,我当初认识这个学弟的时候,正是跟青梅竹马分手的时候。
虽然对他当时感觉不是很多,也没多伤心,可是啊,我堂堂一个大女人被甩了,还是有些生气。
老实女人被坏男人骗,自然只能这样发泄一下啦,我决定狠狠的报复一下,然后包养了这个穿着发白T恤,容貌漂亮,甚至说有个生病的妈,赌博的爹,上学的妹的小学弟。
当时见他的时候,他在大学城外面发传单,站在树影里,像是从旧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。
洗到发白的纯棉T恤领口微微起毛,宽松地罩在清瘦的身架上,露出半截锁骨的清浅轮廓。
阳光穿过香樟叶隙,在他亚麻色的软发上跳跃——那头发有些长了,柔软地遮住一点耳尖,让人无端想起某种毛茸茸的幼兽。
他的皮肤是久不见光的瓷白,低头时颈后一节脊椎骨浅浅凸起,像未丰的羽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