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问题犀利又精准,总能问到点子上,引导着对方说出最有料的故事,整个场面都被她牢牢掌控着。
赵明华举着反光板,看着她自信飞扬的模样,一时间竟有些痴了。
有本事的女人,真是该死的迷人。
跟着江晓夏跑新闻,他最大的收获,除了一个能干的女朋友,就是认识了不少名人。
那些作家、画家、甚至是政府里的一些干部,见他一个大学生鞍前马后地帮忙,都对他印象不错。
好几个人都拍着他的肩膀,朝他抛来橄榄枝。
“小伙子,不错。等毕业了,要是没想好去哪,就来我们单位。”
赵明华心里清楚,自己现在可是个抢手的香饽饽。
可他就是想不明白,为什么在亲妈李秀莲那里,他就那么遭人嫌弃呢?
一场采访下来,已是中午。
一行人直接去了作家单位的食堂,解决午饭。
赵明华从自己的帆布包里,掏出一个玻璃瓶,拧开盖子。
浓郁的酱香混合着肉香,瞬间在食堂里弥漫开来。
他用勺子挖出一大勺油润鲜亮的肉沫酱,拌进白花花的米饭里,每一粒米都均匀地裹上了酱汁,闪着诱人的光。
“闻到了闻到了,就是这个味。”
“小赵,你小子居然带好东西来馋我们。”
邻桌的几个单位人员,立刻端着饭盒围了过来,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他碗里。
赵明华向来大方,直接把瓶子推了过去,“想吃自己挖,别客气。”
“够意思。”
一人一勺下去,那肉沫酱醇厚的口感,咸香中带着微甜微辣,瞬间征服了所有人的味蕾。
“太好吃了,小伙子,这酱哪买的?我也想整点。”
“对对对,帮我也带一瓶。”
赵明华拿出随身带着的笔记本和钢笔,煞有其事地开始登记。
“行,要的报名字啊,我给你们记上,明天就会有人送货上门的。”
“我来两瓶。”
“我要三瓶,一瓶自己吃,两瓶送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