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世纪八十年代,内蒙古牙克石曾发生过一起特大凶杀案,后来被称为“红旗沟血案”。
之所以被冠以“特大”二字,死伤人数自然极其惨重。
主犯于洪杰带着一帮小兄弟,在一夜之间残忍杀害了二十七人。
这些被害人中,年纪最大的七十五岁,最小的只有两岁。
不仅如此,他们还对多名女性实施了强奸,最后甚至引发了爆炸。
这起案件,也成为了引发1983年全国首次“严打”的导火索之一。
在讲这起案子之前,不妨先结合不同时期的历史背景,说一说有关“严打”的问题。
所谓“严打”,就是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。
从1983年到2010年,我国一共经历了三次全国性的严打,且每一次都有不同的侧重点。
其中打击力度最猛、持续时间最长的,便是1983年的第一次严打。
2010年以后,公安部门又针对特定时期突出的治安问题,展开了多次专项打击整治行动,这些便不细说了。
第一次严打自1983年8月起,一直持续到1987年1月,历时近三年半。
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,社会治安一度较为混乱,流氓团伙及暴力犯罪猖獗。
打击重点主要是强奸、抢劫、盗窃以及流氓犯罪。
前几项好理解,而“流氓犯罪”涵盖的范围就非常之广了。
按照1979年的《刑法》,流氓犯罪包括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破坏公共秩序、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,这个“其他”二字,让不少人栽在了上面。
该罪情节恶劣的,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流氓团伙的首要分子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但在1983年严打期间,流氓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。
直到1997年《刑法》大修,立法者认为“流氓罪”这一罪名不够科学、不够具体,于是将其取消,相关行为便分解为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强制猥亵侮辱妇女、猥亵儿童以及聚众淫乱等几项具体罪名。
第二次严打是在1996年4月至1997年2月。
当时正值市场经济转型,为谋取钱财而发生的暴力犯罪明显上升,各种杀人抢劫大案不断发生。
这次打击的重点主要是暴力犯罪与涉枪犯罪。
需知在1996年之前,个人是允许持有猎枪和气枪的,但必须办理持枪证。
直接引发这次严打的标志性案件,就包括大名鼎鼎的白宝山案和鹿宪洲案。
2001年4月到2002年年底,我国又进行了第三次严打。
当时黑恶势力开始增多,此次的重点便是打黑除恶,同时兼顾爆炸、杀人、盗窃、抢劫等严重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