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她偏偏只站在那儿干嚎,这能解决什么问题呢?
成瑞龙几步上前,一拳将她打倒在地——他打小练武,不是号称“铁拳成”么,拳头极其厉害——紧接着又照准老太太的肚子连扎了好几刀。
随后,他从老沈身上胡乱翻出两千块钱,便匆匆逃离了现场。
万幸的是,老沈的老伴只是身负重伤。
邻居听到动静后报了警,将她紧急送往医院,经过抢救,好歹保住了一条性命。
但这场突降的灾祸给她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,此后好几年都没能缓过劲儿来。
以至后来法院开庭审判时,她都没敢去旁听,只是委托女儿和女婿代自己出庭。
在浙江一带混了些日子,到了1998年初,成瑞龙又想念起他的小相好李如来了。
他估摸着,时间过去这么久,桂林那边的案子大概也就那样了,风声该过去了。
于是,他便和蓝启荣偷偷潜回了桂林,各自去找自己的相好,再次过起了日子。
成瑞龙被捕之后,关在看守所里时,非常怀念这段时光。
在他自己看来,他这一生虽然短暂,但最温暖、最高光的时刻,恰恰是这个李如给他的。
说句难听的,他纯粹就是个二货,抢来的钱大都花在了这个女人身上,而自己那没正式结婚的对象和儿子,连一个子儿也没落着。
事后,警方在审讯李如时,她却是另一番说辞:“成瑞龙的事,我一概不知。他愿意给我花钱,那是他的事,跟我有什么相干?”
你瞧瞧,推得一干二净。
连做几起案子之后,成瑞龙便开始暗自琢磨:要想做大事,必须得有枪。
那玩意儿,可比拳头和刀子好使多了,只要往外一亮,任谁心里都得发怵。
再者说,万一日后撞上了警察,对方要抓自己时,也能跟他们火拼一阵,给自己创造逃生的机会。
当初绑架海鲜店老板去取赎金的时候,手里要是有把枪,成胜或许就不会被警察抓住了。
可他怎么就不想想,程海峰当时手里倒是有枪,不是照样被当场击毙了吗。
不过在搞枪这件事上,他和蓝启荣的想法倒是不谋而合——要不怎么说他俩是铁杆兄弟呢。
那到哪儿去弄呢?蓝启荣提议去广西,说那边有个地方叫北海。
成瑞龙一听,表示同意。
1998年3月,两人杀到广西北海,依旧是先用假名租了房子,然后在街头四处打听,问哪里能买到枪。
可惜,根本没人搭理他们。
成瑞龙转念一想,既然买不到,那抢一把来不就完了?
小蓝子当即表示赞同,直说龙哥英明。
可该上哪儿去抢呢?他们可没有白宝山那两下子,只能跟从前一样,在街面上瞎转悠,一旦看见带枪的警察,就悄悄尾随上去,盘算着跟到家里再动手——这法子,玩的也算挺高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