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民和他母亲见了,都忍不住劝他:跟你爹认个错不就完了吗,何必受这罪?
可胖仔呢,跪可以,认错?门都没有。
在他那时的认知里,绝对不能服软,低头是一件很耻辱的事。
他就是这种性格。
1985年,成瑞龙十二岁。
这小子开始练武,经常去一个亲戚家玩,人家那里挂着一个大沙袋。
他每天放学都跑去练拳,舞刀弄棒,彻底迷上了拳脚功夫。
那个年代电视机还没那么普及,在农村家庭更是稀罕物、奢侈品。
那他是怎么练的呢?全凭从小人书里看来的招式,没人教,完全靠自己领悟。
自打练上武,他就一心想着成为书里那样的高手,像英雄侠客一样闯荡江湖,扬名立万。
说白了,他练拳不是为了强身健体,而是为了打架能更猛。
所以他练得非常刻苦,出拳也越来越重。
后来有几个小伙伴帮他扶沙袋,他一拳过去,能把几个人一齐打飞,倒有几分隔山打牛的意思。
话说得是夸张了些,但他的拳头确实够硬。
就像张军小时候,小军军后来不是练成了“神腿张”嘛,胖仔估摸着是练成了“铁拳成”。
进入初中一年级,成瑞龙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,根本没心思念书,整天还是练拳。
这时,他已从一个胖仔变成了一个壮仔,大拳头一挥,谁都不放在眼里。
从初一打到初三,全校没人是他的对手。
不过他有一个好处,从不打自己班里的同学,反而喜欢替人出头,打抱不平,倒有几分行侠仗义的意思。
初二那年,班里来了个新同学,是个留级生,名叫蓝启荣,身有残疾。
这小子可不是省油的灯,前两年在河里炸鱼,鱼没炸着,反倒把自己的右手给炸没了。
别看他只剩一只手,照样敢跟人动手,就算总是吃亏,也绝不认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