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过了几天的一个晚上,王强喝了些酒在街上游荡,迎面走来五个年轻小子,看样子也刚喝过,走路晃晃悠悠。
王强见了,心里顿生不快,一下便想起当年在火车站乞讨时被丐帮欺凌的旧事。
他拔刀拦住几人,冲着其中最高最壮的一个说:“今天遇上我,算你倒霉。有钱吗?来点。”
那帮人一看王强这副模样,脏兮兮的,又是个矮个子,根本没把他当回事,张嘴便骂:“你丫有精神病吧,就你这德行还玩抢劫?”
话音未落,王强已迅疾出刀,一刀扎进那大个的脖子。
那人一头栽倒在地,当场毙命。
余下四人瞬间傻了,愣了约莫两秒钟,随即呼啦一下四散奔逃。
王强也不追赶,一来追不上,二来也没必要,不慌不忙继续散自己的步。
可见此时的他已豪横到什么地步:杀你就是顺手的事,谁遇上谁倒霉。
还有一次,王强吃过晚饭出门转悠,迎面一个女人骑着自行车过来。
他看这女人,也说不上为什么,就是觉得不顺眼,心里一阵厌烦,抬腿一脚将她连人带车踹倒在地,紧跟着当胸一刀,将人杀死后就地进行侵害。
此时的王强,作案已近疯魔,哪怕在警察眼皮底下,竟也能化险为夷、全身而退。
2000年7月的一天凌晨,他穿着那身破衣服,揣了把杀猪刀在街上晃荡,走到和平区西大街时,看见一栋刚盖好的楼房。
这小子顺着脚手架爬了上去,二层的房间里,一名女民工正独自熟睡,旁边房间则是七八个男民工也在呼呼大睡。
他对那女民工顿生邪念。
两个房间只隔着一堵墙,按常理,这一单无论如何该放弃,万一惊动了那几个壮汉,还不得被打个半死。
可王强就这么任性,硬来,蛮干。
他在地上捡了根铁管,悄悄摸到女民工床前,照着脑袋便是狠命一击,女子当场毙命。
接着便是搜身翻钱,可惜一分也没有。
王强转念一想,总不能白爬一回楼,既然没钱,那就依旧奸尸。
王强在这边又杀又辱,隔壁那些民工竟毫无察觉,仍自酣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