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因为团伙七个人全都判了死刑,这让我心里感到非常平衡——他这话,大约是一句气话,是说给柴国利听的;
第二,从今往后,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,我这心里头,彻底舒坦了;
第三,我的家人,再也不会被这些恶魔威胁了。像我这样的恶人,被枪毙,是理所应当的。
说完这鼓掌的理由,在征得法官的同意后,他还当庭念了一份悔过书。
大意是说,在看守所期间,承蒙管教耐心教育,如今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罪行的严重,以及给被害人、给社会带来的危害。
自知死有余辜,对不起自己的家人,更对不起受害者家属。
自己愿意捐献器官,谁若需要,尽管拿去,权当是自己对社会和死者家属的一点补偿。
一审判决之后,杨明才、肖力、柴国利等人,又以各种理由提出上诉,其实说到底,不过是想替自己多争取几日活头罢了。
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十六日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除了这七名主要成员,杨天勇的相好曹丽敏被判了十二年徒刑,负责销赃的邹红斌七年,还有三名购买了赃车的买家,被判处拘役。
当年陪同杨天勇去平远买枪的小许,以及与此案相关的部分警务人员,该开除的开除,该降职的降职,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。
案件告破之后,警方奔赴全国各地追缴赃车。
近处的有云南景洪、保山,远处则到了沈阳、陕西、大连、贵州等地。
有的车子,已被转卖了不止两手,有的则被反复抵押。最省事的,便是那辆在陕西镇巴县被扣押的公爵王,一直就在那里停着。
反正是费尽了周折,前后用了七十二天的时间,共追回二十一辆赃车,全部归还给了受害人家属与单位。
到这里,杨天勇的案子,咱们便算讲完了。
那么,问题也来了。在过往的每起案件中,咱们或多或少都能从中得到一些安全防范的启发。
可是,遇到像杨政委与肖司令这般的劫匪,又该如何防范呢?
试想,你在街上遇到警察,他让你停车,出示证件,告知你随他回队里接受调查。你说不去,可能吗?这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可你若真的跟着去了,他们却将你杀害,这又到哪里说理去?
这确实是防不胜防。或许,您有什么高见,不妨说来听听。
不过,透过此案,倒是可以印证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:天上不会掉馅饼,掉下来的,只有可能是陷阱。
就如那滕典东,当初被肖林画下的大饼所惑,拉入了团伙。
他也曾想过金盆洗手、弃恶从善,可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,只能在那条黑道上越陷越深。
最后,想奉劝诸位一句:当有人给你一份收入极高的工作,而这份收入远远超乎你的能力时,你就真该好好掂量掂量了。
因为,幸运不会平白无故地眷顾于你,贵人也绝不会凭空出现在你的身旁。
好,杨天勇的案子,讲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