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已至此,再多狡辩、再多废话都已毫无用处,横竖都是一个死字,他只能认栽。
然而,想让他痛痛快快地交代一切,却也没那么容易。这小子极是狡猾,每到关键问题,便要拿捏你一把。
想知道案情细节么?那就得先把他小相好李茹的照片拿来给他看看。
想知道具体经过么?那得先给他改善改善伙食,吃得美了,才肯继续往下说。
自从开口交代起,他始终是一副从容淡定、谈笑风生的模样,仿佛一切都与己无关。
据他自己供述,流窜江湖十三年,犯下命案十起,杀害十三人——那些数不清的小偷小摸,还都不算在内。另有一桩在衡山杀害那对母女的案子,因为尸首始终未能找到,也就没有计入其中。
所有的案子,他也是拖了相当长的时间,才一点一点地彻底交代完毕。
后来,有记者去采访他,他说这十三年的逃亡生涯,让自己失去了太多。
记者闻言不禁反问,你都失去了什么?
成瑞龙自己总结道,失去的有温暖、快乐、幸福、家庭和人性。父母兄妹、老婆孩子,也都渐渐从记忆里远去了,连他们的名字,自己都快想不起来了。
这些年来,一直潜逃在外,家乡的山水、父母的容貌、乡亲们的语言,都已渐渐淡忘。身份未被识破之前,终日提心吊胆;如今彻底暴露,心知必死无疑,反倒彻底放弃了所有念想。
2010年2月21日,一审开庭。
开庭前,成瑞龙仔细梳洗打扮了一番,头发理得整整齐齐,戴上那副小黑边眼镜,穿上一件蓝色马甲,收拾得板板正正,面含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,大步从容地走进了法庭。
在此之前,他曾提出自己精神状态有问题,司法机关也为他做了专门的司法鉴定,结果自不必说,一切正常,毫无毛病。
在法庭上,他对每一起案子的作案时间、地点、细节,无不记忆犹新。
前面提到过,当年有一位被他连捅数刀、死里逃生的女人,自己都没敢出庭,是委托女儿和女婿来的。
当庭陈述到这个案子时,那女儿听到一半,便再也支撑不住,几乎要晕厥过去。回到宾馆后,更是大病一场,卧床不起,第二天的庭审,是由她的丈夫代为参加的。
最后,这位受害者的女儿只对记者说了一句话:“我希望他立即被枪毙。”
庭审过程中,成瑞龙竟还微笑着告诉法官,自己所做的这一切,并非是为了报复社会。
他说,如果我真想报复社会,凭我的能力,别说十三条人命,就是一百三十条也挡不住。
我杀这些人,只是为了保护我自己,因为他们不是喊叫,就是跟我搏斗,所以我必须杀掉他们。
对于一个与我无关的人,不是你死,就是我活,我自己的生命,才是最重要的。
这,便是成瑞龙那套冷酷而又扭曲的逻辑。
死刑自是在所难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