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这一次,他升级了犯罪手段:不偷了,直接改抢。
然而万万没想到,刚一出手便再次被当场抓获。
由于他有前科,加上抢劫是重罪,卞况又被判了七年,送到河南三门峡监狱服刑。
这次入狱后,他对判决极为不满:“我抢的东西还没偷的多呢,怎么判我七年?我的青春,我的未来,全毁了?”
且不论他抢了多少,他本身就是累犯,何况抢劫与盗窃本就不是同一性质的罪名。
从他的抱怨中可以看出,他遇事总想当然——认为自己该怎样就得怎样。
这种性格贯穿了他的一生,包括他后来杀人,他也不认为是自己的错,而是那些被害人“该遭倒霉”。
这便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混蛋逻辑。
由于这种逆反心理,卞况在改造过程中极不配合。
但在监狱里,没人惯着他。
他没钱没势,又不是什么大哥级别的人物,管教干部难免对他有语言甚至肢体上的冲突。
这更加激起了他的不满。
他认为管教之所以这样对他,是因为自己不够狠。
既然被人瞧不起,那就等出去以后做点大事,让所有人看看。
就像白宝山一样,他扬言出去之后要报复那些警察,还要在三年之内杀够一百人。
其实很多案犯都有类似的想法,吹得震天响,但大多只停留在想象层面,过过嘴瘾罢了。
真正放出去之后,有几个敢去找警察的?
最后报复的对象,都是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。
在河南服刑期间,卞况一刻也没闲着,一直在策划出狱后如何继续作案。
他不会别的——让他种地、找工作上班,绝无可能。
二哥卞怀超的“经典语录”他铭记于心:去抢、去杀人,才是正路。
由此可见,从小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环境至关重要。
卞况之所以成为杀人恶魔,始作俑者正是他的亲二哥卞怀超。
卞况总结了前两次作案失败和被抓的原因,还不时与狱友交流犯罪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