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学校里元卿过的如鱼得水,偶尔,好吧,会经常在王狗蛋的心口插刀,看着他有火不知道怎么发的模样,元卿心里就无比的开心。
放学后,元卿会背着自己的小布包开开心心的回家。
一直都这样,风平浪静的,直到有一日。
红旗公社小学到赵家村,有一段路上有一条河,看着还挺深的。
到了夏天总会有那么几个不听家长的警告,扎进河里游泳,当然也有倒霉的在这个河里淹死了。
元卿现在也九岁了。
村里也有小孩想带着他去河里游泳,但元卿是从来不会去的。
这河里淹死过人,也不干净,去河里扑腾干什么呀,又没什么意思。
每次从这儿过的时候,元卿就是路过。
有几次看到有小孩在这河里游泳,元卿提醒过两次,见他们不听,元卿就不管了。
毕竟生死有命。
不过这次,他路过这条河的时候,见到有个人在水里扑腾,胳膊拍打起阵阵水花,像是要溺水了。
元卿仔细看了两眼,水里扑腾的是一个女同志,扎着麻花辫。
哎呦,这不是陈知青吗。
这个人他认识,他在村里玩的时候,这个陈知青还给过他一块糖呢。
这人挺好的,从来没有用那种轻视,瞧不起的目光看他这个农村的小孩。
依着陈知青的性子,怎么着也不该掉进水里啊。
元卿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了很多年代文会出现的情节。
落水,被救,为了名声被逼着嫁人之类的。
不会吧。
难不成真是这样?
一心想求死的人落进水里他是不会管的,但这个陈知青落进水里明显不是他想的这个情况啊。
所以,陈知青得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