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。”他点头,又吃了一筷子,用行动证明自己不是在客气。
吃过早饭,沈玉汐把老母鸡处理干净放进砂锅,加了当归、黄芪、红枣和几片姜,倒满水,大火烧开之后转小火慢慢炖,要等两三个小时。
鸡汤的香气渐渐弥漫了整个公寓,和落地窗外洒进来的秋日阳光混在一起,让整个空间都充满了温暖的烟火气。
她拍了拍手从厨房出来,看到张起灵正坐在沙发上看她。
“看什么?”她解下围裙挂好,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。
“看你。”他的回答一如既往地简洁直白。
沈玉汐被他这两个字弄得耳根微热,心里却甜滋滋的。
她靠在沙发背上打量着他——他今天穿的这件黑色长袖T恤,看着有些眼熟。
她忽然意识到他平时穿来穿去就那么几件衣服,全都是最基础的款式。
这怎么行,她现在好歹也是个富婆,男朋友又长得这么好看,当然要把他打扮得更好看。
“走,”她站起来拉住他的手,“带你出去逛逛。”
北京九月底的天气不冷不热,阳光温暖,风里带着银杏叶开始泛黄的清香。
沈玉汐带张起灵去了附近最大的百货商场,他跟在旁边,步伐不紧不慢,那双清冷淡漠的眼睛透过人群看着那些琳琅满目的橱窗,表情依然平静,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兴趣。
“你平时自己买衣服都去哪?”沈玉汐拉着他拐进一家男装店,随口问道。
“镇上。”他的回答一如既往地简洁。
“镇上?”沈玉汐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——
张起灵在某个偏远小镇的集市上,从一堆地摊货里随便捡两件能穿的就走,全程不超过五分钟。
她无奈地笑了:“以后你的衣服我包了。”
她给他挑了一件藏青色的羊绒衫,柔软轻薄,领口是小V领设计,既不会太正式也不会太随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