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份疑似伪造签名的验收报告被投到屏幕上。报告对应三笔服务费,总额四百八十万。
签名人分别是项目制片人、平台商务负责人和宣发执行总监。
审计组已经联系过三人,制片人确认自己从未见过这份报告。平台商务负责人半年前离职,报告签署日期却在其离职之后。
宣发总监给出了原始签名样本,与报告上的笔迹存在明显差异。
傅安衍问:“材料由谁提交?”
“曼云影业财务总监。”
“提交记录保存。”
“已经完成证据固定。”
“联系报告上的三名负责人,取得书面说明。”
“是。”
“暂不对外披露。”
法务负责人问:“要通知二房吗?”
“按审计流程发询证函。”
下午四点,询证函送到曼云影业。
柳曼云看到附件时,手开始发抖,她将财务总监叫进办公室:“这些报告是谁做的?”
财务总监脸色惨白:“是您让补的材料。”
“我让你补履约证据,没让你伪造签名!”
“当时负责项目的人联系不上,您说先按旧模板做,后面再补签。”
“我什么时候说过?”
财务总监抬起头:“柳总,办公室有会议记录。”
柳曼云僵住:“什么记录?”
“去年财务整改后,重要会议都会自动录音。您忘了吗?”
办公室里只剩空调运行的声音。
柳曼云扶住桌角,如果只是关联交易证据不足,还可以退钱、赔偿、终止合作。
伪造验收文件,性质完全不同。
她第一反应是找丈夫。电话拨过去,傅明远没有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