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亦可从加拿大温哥华返回了澳洲悉尼。
她坐在书房里,面前摊着一份文件,是她花了三天时间搜集整理好的材料。
江南省那边,她看中了一家叫“远达”的外贸公司。
规模不算大,注册资金两千万,有进出口资质,账目干净。
法人代表姓刘,六十多岁了,无儿无女,想把公司卖掉回老家养老。
价格不高,转让条件也简单。
她把那份材料合上,靠在椅背上,目光落在窗外。
她在想一件事——收购一家国内的公司,不能用自己的名字。
她需要一个代持人,一个在国内、跟她没有直接亲属关系、不会引起注意的人。
她拿起手机,翻到一个号码拨了出去。
响了三四声接通了。
电话那头是她之前在澳洲认识的一个华人朋友。
廖中逵,在悉尼做会计,帮不少华人处理过国内资产的事。
赵亦可开门见山:
“廖哥,我想收购国内一家公司,需要一个代持人。”
廖中逵没有多问,只是问了一句:
“规模多大?”
“不算大,注册资金两千万。有进出口资质,正常运营。”
“代持人我这边可以帮你找,但需要一笔费用。另外,代持人不能参与公司的任何实际运营,只能挂名。”
“可以。”
赵亦可把自己的要求说了一遍:
“公司收购之后,法人代表不变,对外一切看起来正常,但实际控制权要转到我手上。”
廖中逵说了一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