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征选的地方,是南城一家颇有名气的老字号狗肉馆子。
刚走到巷口,一股浓烈的肉香便混合着八角、桂皮、花椒、生姜等香料的辛香气息扑面而来。
店内热气蒸腾,食客满座,人声鼎沸。
黄征显然是熟客,熟门熟路地找了个靠里的位置。
一口硕大的粗陶石锅被店伙计端上桌,底下炭火正旺。
锅中,酱红色的浓稠汤汁正“咕嘟咕嘟”地翻滚沸腾。
大块炖得酥烂脱骨、油光红亮的狗肉随着气泡沉沉浮浮,浓郁的肉香裹挟着香料的热气,肆无忌惮地冲击着人的嗅觉。
陆沉也忍不住喉头滚动,只觉得腹中馋虫大作,恨不得立刻拿起筷子大快朵颐!
“香吧?”黄征显然心情极佳,大手一挥,又朝伙计喊道:“再来一坛好酒!”
酒坛拍开,浓烈的酒气瞬间弥漫开来。
黄征给自己满满斟了一碗,仰头灌了一大口,发出满足的“哈”声。
这才看向陆沉,遗憾地咂咂嘴:“可惜你小子不喝酒,这香肉啊,就得在滚烫的石锅里煨着,趁热捞出来,再配上一口烧酒,这滋味,美滴很!给个神仙都不换!”
“香肉滚三滚,神仙站不稳?”陆沉开口说道。
黄征一愣,旋即大笑:“你小子还真是变了不少,嘴里说出来的话都不一样了。”
陆沉微微一笑。
酒他不喝。
爷爷在世时很喜欢喝酒。
他年幼时,爷爷就喜欢用筷子蘸一点烧酒让他尝,那火辣刺喉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,每每想起都忍不住皱眉。
后来爷爷走了,他独自求生,温饱尚且艰难,哪有余钱去碰这并非必需的奢侈之物?
久而久之,也就彻底断了念想。
“酒可是好东西!解乏、壮胆、忘忧!”
黄征三碗烈酒下肚,黝黑的脸膛泛起红光,舌头也有些打卷。
他伸着筷子,夹起一大块连着筋膜的,炖得软乎的腿肉,塞进嘴里,含糊不清地道:“等你小子再大些,经的事儿再多些,就懂喽!”
他一边大嚼,一边掰了几瓣生蒜丢进嘴里,辛辣与肉香混合,快活得眯起了眼。
“托最近龙脊岭不太平的福,我这背尸的生意好得很,一天少说要上下山两三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