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已是下午时分。
陆炀控制着分身刚进县城,便成了目标。
这身料子考究的青色劲装,配上分身俊朗出尘的容貌。
活脱脱一副外地来的贵公子模样。
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,简直就是行走的大肥羊。
一伙无赖当即蠢蠢欲动,摩拳擦掌便要跟上去。
可另一伙人的老大,却伸手死死拦住了自家小弟。
小弟一脸不甘,挠着头问道:“老大,癞痢头那帮孙子都跟上去了,咱们为啥不凑个热闹?
这小子一看就油水足,错过这一票。”
话没说完,脑门就挨了老大一记爆栗。
“跟跟跟!就特么知道跟!”
老大恨铁不成钢地骂道,“出来混饭吃,啥玩意儿最重要?是眼力见儿!你小子长没长脑子?”
他压低声音,朝着陆炀离去的方向努了努嘴:“你瞧瞧他穿的这身衣服,料子是咱们这儿能买到的?
府城都未必有!再想想,这世道多乱?
他一个人单枪匹马从外地来,一路平安到这儿,没被抢没被劫,你当那些劫道的是发善心了?”
老大又戳了戳小弟的额头:“你小子记住了,以后招子放亮点!
有的人看着是块肥肉,指不定是块啃不动的铁板!”
挨了打的小弟顿时恍然大悟,连忙点头哈腰地捧哏:“不愧是老大!您这观察也太仔细了!
哎,可惜了这么一条大鱼。”
“啪!”
又是一记爆栗落在小弟脑门上。
“说你傻,你还真不开窍!”
老大翻了个白眼,眼中闪过一丝精明,“大鱼啃不动,不会捡漏?
走,回去收拾家伙!
癞痢头那块地盘要空出来了,咱们得抢在别人前头占住。”
另一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