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行业协会的建议》
他开始打字。
打得很快。
没有任何犹豫。
因为这份建议书的每一条,都是他在青阳和青川这半个月里,用脚量出来、用眼睛看出来、用耳朵听出来的。
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想的。
是踩着工地上的水泥碎渣,蹲在五金店的仓库里,坐在快捷酒店的折叠椅上——一个字一个字磨出来的。
建议书正文,六条。
“一、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或领取报酬。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,须经原单位党组(党委)审批,且不得领取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薪酬。”
“二、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政委托或授权事项强制企业入会、强制收取会费、强制购买服务。”
“三、行政审批、年检、备案等行政事项,不得以企业是否加入行业协会商会、是否缴纳会费为前提条件。”
“四、行业协会商会的注册地址不得设在业务主管单位办公场所内,不得与行政机关共用办公设施。”
“五、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商会每三年接受一次独立第三方财务审计,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。”
“六、建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平台,设立省级营商环境监督热线,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。”
六条。
每一条都不长。
但每一条都切在了要害上。
第一条,砍人。
退休干部不能再靠“余威”吃饭了。
第二条,断手。
不能再强买强卖了。
第三条,拆桥。
行政审批和协会之间那条暗道,彻底封死。
第四条,搬家。
你要办协会可以,但别赖在政府楼里借光。
第五条,晒账。
钱怎么来的,怎么花的,公开透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