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队长来得比纪委书记快。
快了整整十一分钟。
这十一分钟的时间差,很能说明问题——他不是来“配合调查”的,他是来“灭火”的。
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的时候,整栋楼的空气都绷紧了。
走廊里那些探头探脑的脑袋,全部消失了。
几扇办公室的门被同时关上,发出整齐的“咔嗒”声,像一群蚂蚱听到了鸟叫。
进来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。
个头不高,但肩膀很宽,走路的时候上身不晃,像一截移动的树桩。
头发理得极短,花白的发茬贴着头皮,脸上的皱纹像刀刻出来的沟渠,深且硬。
他穿的是便装——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外套,拉链拉到胸口。
没有穿警服。
半夜被从家里叫起来的。
他一进审讯室的门,目光先是扫了一圈——铁桌上摊着的红色证件,角落里齐德明缩着脖子站着的身影,以及坐在铁凳上,端着一杯水,神态松弛得像在自家客厅的年轻人。
他立正。
右手抬起,五指并拢,啪地贴上了太阳穴。
“林主任!”
声音洪亮。
“青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郑万平,向您报到!”
标准的部队礼节。
很利落。
然后他弯下腰,几乎是九十度的鞠躬。
“都是底下人不懂事!擅自行动,冒犯了您!我代表全大队,向您赔罪!”
一套下来,行云流水。
林度坐着没动。
他拿起桌上那本红色证件,放回了自己的口袋里。
“郑大队长,对吧?”
“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