扎的他生疼。
她替他吃辣条,给他做面。
和他一起吃饭。
给他做夜宵,冲藕粉。
拜托他帮忙,在他面前热烈地奔跑。
他明白了她所有的小心翼翼。
她的眼神。
她的掩饰。
她的那次醉酒吻。
他就这么享受着她的爱,还在一遍遍告诉她,不要爱上他。
一遍遍告诉她,自己并不爱她。
想到这儿,他觉得自己可怜又可笑,“季云澜,你真他妈是个混蛋啊!”
所有的不对在这一刻都变得对了。
他也明白了傅屿森说的那一句。
你喜欢她。
你爱她。
所以才会难受。
原来爱是这种感觉。
被人碎骨洗髓不过尔尔。
他受教了。
那个爱了他很多年的姑娘,亲手剖开了自己的心,告诉他什么是爱。
原来这种烦闷,痛苦,难受,是喜欢。
是爱。
他懂了。
但是她却走了。
季云澜抓着那封信出门,他去找方舒月的时候,眼底还红着。
方家父母不在了,别墅和房产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