沛公就是爱德华,史密斯想让袁凡瞧瞧他的成色。
但史密斯的举动,不能细想。
第一个,是邀请的宾客,竟然有一半女宾,是跟爱德华有过绯闻的。
第二个,是杰拉尔德那个毛孩子,揪着一点鸡毛蒜皮,居然就要决斗。
太刻意了。
要说没有剧本,那是上坟不带烧纸,哄鬼。
袁凡没有捅破这层纸,这跟他没有一个铜子儿的关系。
“那位爱德华殿下,他的面相很有意思,是“寡人有疾”格。”
寡人有疾?
史密斯若有所思,爱德华这货的确有病,明眼人都能看出来。
“两千五百年前,我们国家有个齐宣王,他有三个疾病,爱德华殿下与他相似,却更有过之。”
袁凡伸出三根手指,跪下一根,“第一疾,是恋长之疾。”
“爱德华眉长压眼,主幼年压抑,不得父母疼爱,所觅伴侣,必为年长贴心之人,非长姐不纳,非母性不依。一句话,缺奶!”
史密斯微微点头,端起茶杯,却不往嘴边送。
爱德华其实挺悲催的。
他有一对相当不靠谱的爹妈,娃一生下来就扔给保姆,自己就嗨皮去了。
爱德华运气不好,爹妈不靠谱,还撞上了一个恶保姆,这保姆生了一副熊心豹子胆,居然天天虐待他,过了好几年才发现异常。
离奇的是,那恶保姆被逮出来,居然也没啥事儿,就是辞退了事。
所以了,这娃天生没有安全感,必须找个知心姐姐陪着。
就像成化帝一样,必须有万贵妃。
袁凡接着跪下第二根手指,“爱德华的第二疾,是好色之疾。”
“此人面如桃花,带雨含烟,行如柳絮,随风飘荡,此为“花酒相”,肯定是到处留情,不知节制,因此生出祸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