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喝多了。
我不喜欢招惹醉酒的男人。
酒精会让最原始的欲望,战胜理智,然后不讲道理,失控,冲动。
女性存在生理上的力量劣势,跟喝醉的男人对峙,往往落不着好。
可我抬起脚,不知死活地踩上他皮鞋,在他鞋面上踮起脚尖,双臂软软搂住他脖子,整个人挂在他身上。
“肯定要补的嘛,没上床之前,谁知道他会不会介意呢,没必要冒这个风险。”
陆丛瑾这人仿佛没有痛觉,被我这样踩着,不见他半点痛苦的表情,甚至没有低头看一眼。
他只顾着嘲讽我。
“你还真是来者不拒。”
这么好看的脸,说话真是难听。
我张嘴咬住他的唇。
几乎是同一刻,他用力掐住我的腰。
……
半小时后。
陆丛瑾开门出去。西装笔挺,一丝不苟。
他走出去,把门也带上。
我留在里面,将我破掉的丝袜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,再从手包里翻出化妆镜,对着镜子擦补乱掉的口红。
门外声音让我的手微微一抖。
“哥,干嘛去了?”是陆季。
“临时办点事。”陆丛瑾声音沉稳。
“看着你从杂物间出来?”
“到里面抽根烟。”
“哦,”陆季没怀疑,转而问,“看见沈愿初没有?”
“没。”
“她也出来挺久了,”陆季声音透着烦躁,“不知道跑哪里去了,也不回包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