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他们约定的慈善晚宴那天,我从凌晨就开始泡凉水澡。冰块一沓一沓地往水里加,大冬天的,冷得我浑身发抖,牙齿打颤。
可我忍着。
终于,我成功让自己重感冒,高烧不退。
黎笙果然留了下来,陪了我一整晚……
我烧得迷迷糊糊,脑子像灌了铅,浑身上下滚烫得像被火烤着。
可我还是忍不住往她身边蹭。
我把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,脸颊蹭了蹭她的掌心,像只贪凉的猫。
“黎笙……”我哑着嗓子叫她,声音软得像在撒娇,“我好难受……”
她伸手探我的额头,眉心皱起来,呢喃着药怎么还没起效。
我趁势抓住她的手,不让她抽回去,带着她往下,贴在自己滚烫的脖颈上、锁骨上、胸口上。
睡衣的领口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了,露出一大片烧得泛红的皮肤。
她的指尖微凉,碰到我的时候,我整个人都颤了一下。
我半睁着眼睛看她,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,但我知道她一直在看我。
她的眼睛,终于只看着我了。
那一刻我甚至觉得,这场高烧烧得好值得。
但我万万没想到——
沈泰宁竟然在庆功宴那天,用同样的招数,一个电话就把黎笙从我身边喊走了。
那一刻,我不得不承认,沈泰宁在她的心里,是有分量的。
而且分量绝对不轻。
可是,她是我的。
她是我的!!
是我哪怕放弃全世界都想要留在身边的女人!
是我哪怕跳下楼、摔断腿,与整个陆家为敌,都不肯放手一秒钟的女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