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秋华不懂什么时尚,但说到设计灵感,她却有很多话能说。
两人聊了将近一个小时,严锋惊喜的发现,苏秋华在时尚方面的天赋简直高到令人发指。
她确实不懂时尚,也极少看杂志或秀场,但是她对时尚的元素却很敏感。
她不需要研习潮流史册或背诵当季趋势,却能在瞥见一件衣服、一个配色甚至一个细节的瞬间,就精准感知到其中的和谐或冲突的“情绪”。
就像有人天生拥有绝对音感,能听出音符间最细微的偏差一样。
这是一种近乎本能的“直觉审美”,一种与生俱来,老天爷赏饭吃的天赋。
任何一个设计师听了,只怕都要哭了。
严锋如获至宝,他何德何能,居然会遇到一个野生的天才设计师。
从严锋的服装厂出来,苏秋华还觉得有点不真实。
她从来不知道,在别人眼中,她的设计天赋这么高。
对方看着她的眼睛发光的样子,却又让她生出一种异样的成就感,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体会。
“我现在总算明白了,真正欣赏你天赋的人,原来是这样的。”
苏秋华想到了刘莓。
与刘莓合作的这两年,对方始终向她灌输一个观念。
没有她刘莓,就没有苏秋华的今天。
他们一家或许仍深陷拮据,在债主的步步紧逼下喘息。
可刘莓从未提过,苏秋华设计的衣服为她带来了多少利润。
她也从未真正夸赞过,苏秋华在服装设计上那份与生俱来的天赋。
程永元知道妻子在感慨什么,握住她的手,“以后我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。”
“是啊,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,反正她也付出了代价。”苏秋华颔首。
程竞星眼神闪动,“妈,你们说的她是指谁?”
“就是刘莓。”程永元替妻子说了。
“我们前几天才知道,刘莓原来一直偷偷生产你妈做的衣服放在分店卖。”
“你们怎么知道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