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宴笙回到院子,进了屋。
阮紫依已经把面条做好了,放在客厅的桌子上,两碗面,清汤寡水的。
阮紫依接过他手中的熟食,用盘子盛好,摆在桌上。
她看着盘中那些卤味,眼睛亮了一下。
“既美味,价格也不贵。你还会真会买,什么时候这么会过日子了?快坐下吃吧。”
她坐下,夹了一个鸭掌,咬了一口,连连点头。
“太好吃了!以后有口福了,我要天天买了吃。”
徐宴笙听到这句话,把肚子里的话放心地咽回去了,反正误不误会,她都要离婚了。
这离婚导火线不是他,而是在沈郁峥自己身上,他早说过,有能力不代表人好。
沈郁峥那人,看着优秀完美,其实不适合做丈夫。
于是,他也拿起鸭掌,痛快淋漓地啃起来。
鸭掌卤得入味,骨头都酥了,一咬就烂。
阮紫依看着他的样子,惊讶地说。
“徐少爷,你也吃这个?这吃相也太不雅了。不是说西餐都不吃骨头,只吃肉的吗?”
徐宴笙满嘴是油,毫不在意。
“这爪子可比肉好吃多了,我真后悔没早点回国,不知道世上有这么美味的食物。”
他一边啃着,另一只手拿起筷子,哧溜哧溜地吃起了面条。
不仅筷子拿起来熟练,而且吃面条的样子也十分地道。
然后拿了刚买的糖醋蒜,剥了一个放进嘴里,咬得嘎嘣脆。
阮紫依直接看呆了,这是那个初次见面时,不食人间烟火、高贵出尘的富家公子吗?
现在居然蹲在出租屋里啃鸭掌,吃大蒜,与身边的芸芸众生没什么区别。
徐宴笙几下就吃完了,连汤都喝了个干净。
他放下碗,感觉这碗清水煮面条,真是平生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。
他看着阮紫依,认真地问:“以后,我还可以吃你做的食物吗?”
阮紫依说:“就一碗清水煮面,有什么好吃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