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几个警察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,别说他了,当时脑子发懵一片空白的人不在少数。
“要不是戴维斯警官开枪快,”帕克说,“恐怕现在倒在地上大喊‘help’的就是我……”
“——Help!”
一声仿佛惊恐到嗓音都变形了的求救,瞬间拉紧了警察们本来就强行绷着的神经。
“又来?”
戴维斯动作迅速,给配枪填充子弹上好了膛,举起枪口对准大门,却看见了一个年轻女孩推开门,挤了进来。
年轻女孩穿着胶黄色雨衣、瑟瑟发抖、一看面相就是华人,好几个警察的视线都下意识往她的头顶上瞟,还有身后……一切正常,没有耳朵,也没有尾巴。
大家的神情顿时一松。
其实,以他们以往的经验,华人犯事的少,本来并不用这么紧张。
但谁让数十分钟之前,警局才来过一个长着一张华人脸的怪物呢……
戴维斯放缓了面色,枪口朝下,但没有收起来,她走过去,尽量用最柔和的语气问:“女孩,你需要什么帮助吗?”
但对方似乎英语不太好,没有听懂这句话,只惊恐地指着外面,一个劲地重复:“Abadman!”
用词有点奇怪,但不要紧,也能听懂,戴维斯跟着重复了一遍:“坏男人?坏人?你被跟踪了?有谁在追你吗?”
警局的大门是透明玻璃的,能从里面看到外边的情况,在年轻女孩指着的方向,有一个沉重的黑影在缓慢靠近。
还是年轻人更冲动一点,帕克率先有了行动,他大跨步走过去,手搭在扶手上正要开门,望着门外,却突然语气一松:“噢,homeless。”
Homeless,说好听点,叫“无家可归者”,难听点,那就是“流浪汉”。
流浪汉,在美国可太常见了,只能说,这根本不算事。
不过,这个词一出来,警局内的氛围确实一松。
戴维斯翻出手机,找到翻译软件,试图说一句翻译一句,以此来宽慰年轻女孩:“不必担心,只是个流浪汉,你住哪儿,需不需要我们送你回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