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先来的是状元,姓沈,名怀瑾,江南人氏,年二十七,生得白白净净,一副书生模样。
他穿了一件半旧的青衫,头戴方巾,手里捧着一份用红绸包着的礼物,站在府门外,等了足足半个时辰。
福伯开门的时候,他已经在寒风里冻得脸色发白,可腰板挺得笔直,一丝不苟行了大礼。
“学生沈怀瑾,拜见恩师。”
周天阔在花厅里见的他。
状元及第,按惯例授翰林院修撰,从六品,是这批新科进士里起点最高的。
沈怀瑾出身寒门,父亲是个私塾先生,母亲早逝,靠着自己的努力一路考上来,没有背景,没有靠山,是周天阔最需要的那种人。
“不必多礼,坐。”
周天阔抬手示意。
沈怀瑾在椅子上坐下,只敢坐半个屁股,身体前倾,姿态恭谨。
他偷偷看了周天阔一眼,又飞快低下头。
这位汉王殿下比他想象的要年轻,可那双眼睛,比他见过的任何大人物都要深。
“学生今日来,一是谢恩师提携之恩,二是……”
他顿了顿:“想请恩师赐一幅墨宝。”
赐墨宝,是科场的老规矩。
新科进士拜访座师,求一幅字,挂在书房里,日日瞻仰,以示不忘师恩。
周天阔点了点头,起身走到书案前,提起笔,想了想,写下四个字。
不忘初心。
沈怀瑾看着这四个字,眼眶微微泛红。
不忘初心,他考了九年,从十六岁考到二十五岁,一路跌跌撞撞,无数次想放弃,可每次想起父亲临终前说的那句一定要考中。
这才咬牙坚持下去。
如今终于中了状元,可他不能忘了当初为什么要走这条路。
“学生谨记恩师教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