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迷虽然知道,那一些故事是虚假的,但是依旧会让迷迷忍不住的沉浸进去。
在那么多的故事里面,迷迷最喜欢的就是名为“往世乐土”的故事。
这一个故事,跟翁法罗斯的现状,总有一些微妙的相似。
当然,迷迷最喜欢的,还是那一位有着粉红色头发,名为爱莉希雅的少女。
毕竟……
迷迷也是粉红色的嘛!
如果可以见一面的话,迷迷觉得,她一定会跟对方很投缘的。
叶霖翻开了遐蝶的笔记本。
这一本笔记本是全新的,遐蝶那娟秀的字迹工工整整的出现在了笔记本上。
可以看得出来,遐蝶在写这一份小说的时候,异常用心。
不过,这一个小说似乎也只写了一个差不多几千字的开头,并没有后续。
说了这么多……
叶霖不由得苦笑了起来,他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。
很致命。
那就是,他完全不认识翁法罗斯的字体啊!
由于平日里沟通起来并没有障碍,他几乎都快要忘记这一件事情了。
不妙……
总不能现在直接开口问迷迷或者风堇,遐蝶究竟写了一些什么吧?
那样的话,毫无疑问的会让遐蝶感觉到异常的尴尬。
除非当事人愿意。
于是,叶霖看着遐蝶用心的写满了好几页的纸张,陷入了沉默。
此刻,风堇显然已经沉浸到了遐蝶的“大作”之中。
“蝶宝的写作水平又进步了呢。”
“不过,蝶宝这是在尝试新的写作风格吗?这一本小说的开头,与之前的似乎不太一样。”
听到风堇的喃喃自语,叶霖努力露出了一抹不那么尴尬的笑容。
“嗯……”
叶霖一边应了一声,一边点了点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