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她只是想给人生找点乐趣而已。
如今,才终于了解到人类这种生物,怪胎一般的生活习性:
“原来他们是白天出没,晚上休息?”
“比起喝鲜血,他们居然更喜欢吃尸体,有什么资格说吸血鬼残忍。”
“什么叫结婚,诞下子嗣又是为了什么?”
她认识到了生物的习性,却根本无法理解。
这分明和她与生俱来的天性是相悖的。
直至一个少年意外跌进了活板门,闯进陵墓,意识到了她的存在,才为她讲解着一切原因:
“因为人类在光照中更精神,在黑暗中更容易睡着啊。”
“听说吸血鬼也吃不惯人类的食物,只能说种族不同。”
“人的一生是有限的,结婚、生育都是为了将有限的生命,用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。”
莉莉丝摇了摇头:“听不懂。”
只有短命的才会在意这些。
“你可真奇怪,该不会是吸血鬼吧?他们都说我的祖父养了一支夜行军,是不是跟你有关?”
“他不让我说我是吸血鬼。”
“哈哈,你很想了解人类社会吗?”
“目前是这样的,等我对读书感到无趣之后,应该会找点别的事情做。”
“比如呢?”
“没想好。”
“不想读书了,那就试试写书,怎么样?”
“我不会。”
“可以先慢慢来——譬如看到什么,就写什么?”
“之后再说吧。”她现在只想看书。
“好吧,我在这里呆了太久了,应该回去了。对了——我叫肖恩,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莉莉丝。”
“交换了姓名,我们就是朋友啦。”
“我在书上看过这个词。但这是什么意思?”
“就是经常在一起聊天、吃饭,分享些有的没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