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的现场是被所有的干粉小颗粒给覆盖着,光是给尸体的身上清理那些小颗粒,就已经弄了很长一段时间了。
这并不是说拿个扫把扫一扫,或者拿吸尘器来吸的,而是要一点一点,一寸一寸的慢慢清理,不能错过任何一个细节。
这是一个非常消耗耐心和精力的工作。
可想而知,这个案发现场已经消耗掉了痕检绝大部分的精力和耐心。
人都是有抵触心理的。
在发现死者的血量不够之后,他们第一时间的想法就是这里不是案发第一现场。
极有可能是凶手在别的地方杀死了死者之后,才将他转移到了这里。
另外,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发现尸体的时候,尸体是呈站立的姿势的。
因为距离死亡时间已经过去了,至少有1~3个小时的时间,只有这样才可能出现尸僵的情况。
综合以上的因素来判断,痕检给出了,这不是案发第一现场的结论。
白瑾程作为局长,曾经也在一线干过,对痕检提供的报告也十分的认可,毕竟有理有据嘛。
但是林二的那一句:“……仓库配置有二氧化碳灭火器”直接让他如梦初醒。
虽然保安提着干粉灭火器过来灭火在情理上也的确是说得通,不能够排除这种无意识的“破坏”现场的自救行动。
但是归根结底,干粉灭火器还是极大地破坏了案发现场保留的原痕迹。
再细细地反思一下,白瑾程就有一种细思极恐的后背发凉感。
如果,保安使用干粉灭火器就是为了破坏案发现场呢?
当他想到这个可能的时候,他就不由得浑身发颤。
虽然这只是一个猜测!
可是,在案件的初期调查的时候,就是需要这种猜测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