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来啊金狗!爷爷送你们上路!」
「哒哒哒哒哒哒哒一!」
五把法器同时怒吼,比之方才更加密集的枪声顿时响起。
那枪声与他们手中的步枪不同,更加急促,更加密集,像是无数啄木鸟同时凿击,枪口喷吐的火焰连成一片,灼热的气浪扭曲了空气!
冲在最前面的七八个金兵瞬间被打成筛子。
子弹撕裂皮甲,洞穿血肉,在人体内翻滚炸裂。
有人胸口炸开无数朵血花,有人整张脸被子弹打成蜂窝,哪怕只是手臂擦到,也会被那连绵的弹链撕裂,仿佛弯刀般齐根斩断。
看到这一幕,林宇不由得满意点头,确认了自己的猜测。
他发给五人的枪械,正是大名鼎鼎的汤姆逊冲锋鎗。
此枪有射速快、弹容量大等诸多优势,但缺点是射程太短,采用的.45ACP手枪弹杀伤力不足。不过,这里的杀伤力不足主要是指现代的防护装备。
若换成宋金时期的甲胄,那就完全不同了!
就好比眼前这些骑兵披著的劄甲,皆是手工锻造,材质与性能都很一般,相同防护力下要比现代防弹装备厚上两三倍之多。
似这样的甲胄,被.45的子弹命中后,动能足以击穿或震裂甲片。
即使没有完全穿透铠甲,巨大的冲击力也足以折断肋骨、震伤内脏,造成严重的钝器伤害和内出血症状「厉害!果然厉害!」
五名骑兵已经杀红了眼,大笑著冲进敌阵,疯狂扫射。
正所谓七步之外枪快,七步之内,枪又快又准!
在这种枪口几乎贴著敌人的情况下,子弹的威力得到了充分的释放,将周遭一个个金兵打得血肉横飞。子弹扫过腹部,金兵便几乎被拦腰截断。
子弹扫过头颅,半个脑袋便瞬间当空炸开!
残肢与断臂堆成的血海中,大挞不野浑身浴血,拚命挣扎。
他的战马被扫了一梭子,当即惨叫著翻倒在地,将他压在了身下。
他怒吼著,咒骂著,拚命从战马尸体下钻出,想要捡起不远处掉落的兵刃,然而此时的双腿却早已失去知觉,任由他如何努力,都无法挪动分毫。
「……就这么结束了吗?」
他瘫坐在地,愣愣地望著自己沾满鲜血的双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