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到时候再说。」
张燕站起身来,绕过办公桌走到他旁边,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。
「就知道你最好了。」
说罢就在他的脸上印了一个唇印,扑面而来的香风,让宋国明的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。
这女人明明是邻居的老婆,自己怎么就……哎。要说后悔吧,也说不上。
这女人的相貌、身材,那都是一等一的。走在街上,回头率不知道多高。
当初要不是她主动,无论如何,自己也没有那个胆量的。
可要说心安理得,那也谈不上。
毕竞成天能够碰到人家老公。
是真的不安心啊,况且,要是曝光了,到时候,通奸罪是要坐牢的。在sEA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,构成通奸罪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通奸罪采用「告诉乃论」,即不诉不理,必须由「通奸者」的配偶提告才会进入诉讼程序。在这个过程中,如果配偶愿意原谅「通奸者」,便可撤销控告一一但是,撤销控告的效力同样作用于「通奸罪」中的「相奸者」,即所谓的「第三者」。
这也意味著,一旦起诉,「通奸罪」和「相奸者」都在负法律责任。
而制定这一法律的初衷,是为了保护家庭,毕竞在婚姻中,是夫妻之间的基本义务。
事实证明,这是非常有效的,至少威慑了绝大多数婚内出轨。
做为律师的宋国明,自然知道权衡了。也正因如此,他每次都会约对方来事务所,而不是去酒店,或者在家中,就是为避免被人发现。
在事务所……只是见客户而已。
「等这件事办完,」
想到可能给自己带来的麻烦,他心里暗自打定主意:
「就和她彻底划清界限,可不能把自己全都搭进去了。」
可目光落在那张精致漂亮的脸蛋上,又党得……
确实有那么一些舍不得。
毕竟这么漂亮的女人还是很难碰到的,要不是因为她不懂法,而且还不安分,恐怕还真不一定能瞧得上他。
以后再说吧。只能说,男人吧,一见到美女,总是会忘记很多事情。
至于,张燕自然不可能知道他内心的纠结,她正沉浸在几十万赔偿金的美梦里。
其实这个梦她已经做了很久了,自从律师在律师那里知道所谓的强迫劳动之后,就一直在心里做著这个梦。
「那我先回去了,」
她笑著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