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炸声停止了,周围烟尘弥漫,不远处的海面上就像飘起了一层沙土迷雾。
戴红旗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,大口呼吸,抖掉头发上的沙土碎石,大吼的再次冲了出去。
此时真是应了天朝的那句老话,狭路相逢,勇者胜!
“王八蛋,下地狱去吧!!”
哒哒哒!
哒哒哒哒!
子弹在枪口中喷吐,戴红旗飞快的奔跑在碎石堆中。
此时戴红旗想黑犀牛看到他的样子一定很惊讶。
他一定看到了烟尘弥漫的黑暗中,一个满身丛林迷彩的男字正举着AUG突击步枪快速奔跑,同时对他疯狂扫射!
“王八蛋!”
黑犀牛大骂,他再次拉动枪栓,想要对戴红旗射击。
但是,纷飞的子弹将他压得死死地,根本就不敢抬头。
二十米!
十米!
一口气冲到了黑犀牛所躲藏的地方,近距离在他胸口来了几枪。
黑犀牛发出了闷哼,子弹打穿了他的肺部,最终他的枪掉在了地上。
他满身鲜血,对着戴红旗苦笑。
他看了一眼戴红旗,笑道:“鞑靼,原来你长这样呀,真强壮,你才适合去做脱衣舞男?”
说完,他手里的狙击枪松开了。
狙击枪,是一种远距离杀伤性武器,以前我曾讲过,近距离之下,狙击枪并不怎么好用。
看到中枪倒地的黑犀牛,戴红旗的内心真是如释重负。
心脏剧烈的跳动着,疯狂的分泌着肾腺上素。
其实,他早就可以这样强攻上来,一把将黑犀牛解决了。
之所以之前没有这么做,是因为之前他拿的是M2重机枪。12·7毫米的子弹,这要是打在身上,绝对会碎掉半边身体。